福尔摩斯
闻名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身在成都
1995年,咨询公司老总们开始筹划注册因为“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是全世界人民都熟知且津津乐道的侦探大师,其智慧和勇敢令世人折服,对其充满了敬佩,并希望自己的咨询公司也能像福尔摩斯那样为大家伸张正义,做弱者的保护伞。而“做私家侦探最需要的是智慧,没有思想的人是做不来至少做不好私家侦探的”。 谁知,在他进行营业执照登记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使用这种太过张扬的名字,“除非注册了以后。”该商标使用权的时候 就可以一显身手了!” 疑问:注册意味着私家侦探合法?
而当谈到该商标即将注册成功于私家侦探这个行业有何意义的时候,他则说,如果这个行业不合法,那为什么商标可以注册成功呢?成功,则说明了这个有侦探服务项目的商标受到国家的保护,而保护肯定是在运作中保护的。“难道注册了是拿来束之高阁?”“没有运作还有什么保护可言?” “再说,政府和机关不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嘛,现在的民事案件越来越多,而老百姓举证又存在很大的难度,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帮他们解决困难。既然老百姓有需要为什么不能做?任何行业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们可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嘛!国外的私家侦探行业早就合法化了。”
我们现代福尔摩斯的称呼 不是自己封的 是客户对我们的工作成绩 及事情调查真相快捷表示的赞扬。
针对以上的疑问,记者专门采访了省工商局商标局陈局长和市工商局法规处李处长,他们均表示,现用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为国际通用,即使修改也是局部修改,“比如像赌博什么的,国外允许注册,但与我国的大方向相背,我们就把它删了。”而沿用的历史分类,也许有一些不适合中国现状的地方,但只要不违背大原则一般都保留了的。“只要分类表里有的项目就可以注册,但这和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根本是两回事。”他们说,注册了的项目只有在取得了相关的营业执照后才可以使用。
某某律师事务所的蒲律师也表示,一个行业合不合法并不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商标注册成功只能说明它在商标法这一块是合法的。”不过,她认为从市场的需求来看,私家侦探趋于合法化应该是必然的,而且也需要国家法律的正确引导。“与其让其无序地悄悄发展,不如出台相关的法律对它赋予权利、进行限制,给这个老百姓需要的行业一个更规范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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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亟待法律规范
“私家侦探”在我国并不为法律所认可。1993年,公安部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私人侦探机构,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
但事实上,一纸禁令并未遏制住“私家侦探”迅速发展的势头。各类冠以“调查事务所”、“事务调查所”的私家侦探所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底,中国已有调查类机构近2.3万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但是“私家侦探”至今尚无专门法律或法规予以规范,造成了这个行业问题重重。